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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准则》《条例》修订纪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3-24      浏览次数:33684      来源:admin

迈向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准则》《条例》修订纪实

这必将成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征程中,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一页——

10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历史常常在平实中蕴含深刻。

这一天虽然是个普通的日子,但是几天后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审议通过举世关注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几天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这两项党内法规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

回顾《准则》《条例》一年多的修订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坚强决心和高超智慧,可以感受到我们党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大能力和广阔胸怀。

直面新形势下的最大威胁——

高扬起大写着理想和纪律的旗帜

带领中华民族艰苦卓绝、顽强奋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一路逶迤走向崛起、走向复兴的中国共产党,正处在新的历史关头。

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但也面临着更为严峻复杂的形势——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断送党和人民美好的未来。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刚刚当选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掷地有声。

几个月后,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在此后的中央纪委三次、五次全会上,针对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均就加强纪律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

一个划时代的进程随之展开。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壮士断腕、猛药去疴……随着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党对自身存在问题的了解更细更实更深。

纪律立不起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一起起查处的腐败案例、一个个巡视发现的问题表明,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原因除了执纪失之于宽松软,同时也由于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任何一个组织的规则都比国家法律严格。但是,作为党内基础性法规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显然,这已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没有理想信念的引导,从严治党一样守不住——

大量腐败案例和腐败分子的忏悔录表明,破纪破法首先是失去了理想信念。这需要针对反映最为突出的廉洁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正面引导和规范,增强党性宗旨观念,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然而,作为专门对党员干部廉政问题做出规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要求;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主要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与8700万党员相比,适用对象过窄。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始终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然要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靠严明的纪律作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准则》和《条例》因其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作用和高关联度,而共同成为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

落实中央要求,中央纪委统筹力量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回答管党治党的关键问题——

立足于十八大以来的丰富实践和理论创新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原《准则》在1997年颁布的“试行准则”基础上修订,20101月颁布实施;原《条例》在1997年“试行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于200312月颁布实施。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再次并且是同时修订这两项党内基础性法规,引起党内外普遍关注。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没有党规党纪,国法就很难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规党纪指明了方向。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年多来,王岐山同志主持召开了14次专题会,5次中央纪委常委会,深入研究两项法规修订的原则、方向和路径等重大问题。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管党治党。他还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鲜明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今年5月至9月间,就两项法规修订工作,他先后赴浙江、陕西、福建等地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专家学者,基层党员、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并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作出一系列论述。他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些创新理论,有力地指导了法规修订工作。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在京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对两项法规修订稿的意见建议。中央纪委监察部其他领导也以不同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层面的意见使修订工作有了更深厚的思考与更广阔的视野。

随着调研和思考的不断深入,修规工作原则和思路日渐清晰——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关于廉洁自律和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去除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充分体现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使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严肃纪律的尺子。

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这个德主要是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标准,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

坚持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现阶段突出问题,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通过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坚持将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提升固化为制度。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

制度来源于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为修订法规、实现制度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

制度是理论的结晶。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于生动实践之中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为修订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两项法规修订的过程,也是纪律建设实践和理论不断创新、丰富和发展的过程,它使修规工作鲜明地具有了与时俱进的优秀品质,深深地印上了党在新形势下开展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征的伟大斗争的标记。

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标尺——

坚持高标准严格守底线

20156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系统性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就两项法规的修订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对《廉政准则》的修订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对原《条例》的修订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突出党纪特色”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王岐山同志强调,修订党规永远是一个过程,迈出的每一步都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只要方向正确,立行立改,迈出一步就是胜利。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修订工作通过深入研读党章,探究党内规则的理论源头,同时积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治礼序、德法相依等精髓,研究完善两项法规,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安排,不求一步到位、不贪大求全,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深入思考、重点研究,不断深化、不断细化、不断系统化……修订组加班加点,辛勤工作。从立法形式到条款设计,从概括提炼到遣词造句,都反复推敲、细致打磨,力争每句话都有理有据、精益求精。在一场场深入讨论、一次次认真推敲、一遍遍仔细修改中,两项法规修订稿历经反复研究,逐步丰富、完善、成熟。

9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党内普发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许多省市还组织征求了县市一级的意见。一位从事党内法规制度研究20余年的工作人员说,如此高规格地征求意见,在党内法规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

众人拾柴火焰高。对征求到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修订组都认真研究、反复论证、积极采纳。可以说,两项法规的修订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全党的意志,是开门立规、民主议纪的一次重大实践。

929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修订送审稿。会议决定,根据审议情况对两项法规的修订稿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呈报党中央审议。

108日和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两项法规修订送审稿。

1018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两项法规。

千锤百炼磨一剑,历寒冬梅格外香。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

从原《准则》的4部分、18条、3600余字,到修订后的8条、281字;从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到面向全体党员并突出“关键少数”;从52项禁止性的行为规范,到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新《条例》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突出党章对纪律的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做“减法”,去除了原《条例》中70多条与刑法等法律重复条款;做“加法”,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用整合后的“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明确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管党治党的新标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课题。此次两项党内重要基础性法规的修订,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重大飞跃,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向新的更高境界。(记者石艳红)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